2022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0年最新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也在不断更新。以下是根据最新规定整理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相关内容,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利用公积金。
1.线上提取,简化流程 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可以享受“零材料”“零跑动”的便利。全程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线上渠道或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实现从租赁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站式”和“一件事”办理。
2.提取限额,明确规定 租住自住住房的,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600元。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首次租房提取最高可提额度为1800元/人。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的资金。
3.提取方式,多样化选择
首次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总额,后续可按月按需提取。提取方式包括:
1.租住人才公寓类和公共租赁住房类的,按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提取。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金额为每月最高600元。4.夫妻双方提取,有条件限制 夫妻双方在珠海市内无所有权房产的,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以租赁住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一般为公积金账户余额90%,一次性支取,夫妻双方每个自然年内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8000元。
5.购房提取,规定明确 职工或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但已出售该套住房且名下无其他自有住房,可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参照在我市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6.提取时限,有明确规定 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正常缴存职工提取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限为1年(含)内。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购房一年内(以新的不动产权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每套住房只能以一次提取。
7.自住住房提取,余额可提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购房当月之前(含当月)职工账户的余额。
公积金提取政策在不断优化,旨在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了解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利用公积金,解决住房和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