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半年报预告披露时间 创业板半年报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2025-03-10 13:21:56 59 0

创业板半年报预告披露时间规定详解

1.创业板半年报披露时间规定

创业板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年度业绩预告。年度业绩预告不得晚于次年前。这意味着,创业板公司需要在每年的12月31日至次年的1月31日之间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2.强制披露情形

创业板公司预计年度或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净利润为负

实现扭亏为盈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1期定期报告相比,营业收入或者净利润发生较大变化

这些情形要求公司必须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3.披露截止时间

年报业绩预告的截止时间通常为次年前。例如,2023年的年报业绩预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4.信息披露豁免规定

证监会将出台首个信息披露豁免规定,拟明确两种豁免信息类型、三种豁免方式。首个信息披露豁免规定浮出水面,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5.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例如,公司2024年业绩预告将在规定期限内披露,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6.业绩预告披露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3.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净利润为负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1期定期报告相比,营业收入或者净利润发生较大变化

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如果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未在责令改正期限6个月内以及后续的停牌2个月内完成改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4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复牌,并被上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创业板半年报预告的披露时间、规定和豁免情况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业绩动态,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公司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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