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一种交易方式,交易所在接受投资者买卖申报委托单后,通过整体集中撮合价格的方式确定成交价格。沪市集合竞价采用限价盘交易方式,买卖双方需设置竞价价格,并且价格不能低于买方最优报价或高于卖方最优报价。集合竞价产生交易日当天的开盘价和收盘价,可以买入股票,但不一定能成交。
1. 报价时限:
在当日收盘前的最后5分钟内,投资者可以随时报价,每个报价都有相应的有效期限。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判断,在报价时限内选择最佳的报价。
2. 竞价时间段:
交易日的9:15-9:25和14:57-15:00为开盘集合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段,而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段。在集合竞价期间,市场管理员或者交易处理系统会对全部申报进行排序和撮合。
3. 成交原则: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由交易处理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优先成交价格较高或较低的委托单。成交后,买卖双方根据成交价格进行交易。
4. 分析和判断的重要性:
虽然集合竞价期间可以买入股票,但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分析和判断,确保决策的合理性。盲目跟风或者没有充分判断的交易可能导致风险和损失。
5. 挂单策略:
在集合竞价时间外进行股票交易是无法成交的,但可以通过挂单方式来实现。例如,当晚有重大的利好消息公布时,投资者可以根据当天收盘价来计算隔天的涨停价,并挂上涨停价进行买入交易。
6. 成交价格的确定:
如果在集合竞价过程中有多个价格满足竞价条件,沪市会选择这些价格的中间价格作为成交价格,深市则会选择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成交价格。这样可以确保成交价格的公平和合理。
集合竞价期间可以买入股票,但成交与否取决于市场行情和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应该充分分析和判断,避免盲目跟风和没有充分判断的交易。此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挂单方式在集合竞价时间外进行股票交易。在集合竞价过程中,成交价格的确定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保成交价格的公平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