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与信用证:国际贸易中的支付双璧
一、银行保函:为交易保驾护航
1.付款类保函
定义:付款类保函是银行为相关合同价款的既定支付义务提供担保所出具的保函,用于保证交易发生时必然发生的债务支付。
特点:这类保函确保交易双方的安全,买方在支付货款前可得到卖方的履约保证,卖方则可得到货款支付的保障。2.信用类保函
定义:信用类保函是指银行为开证申请人提供的信用担保,确保其在特定条件下履行合同义务。
应用:这类保函常用于国际贸易,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二、信用证:国际贸易的支付桥梁
1.性质、特点和作用
定义:信用证是由银行出具的,保证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支付货款的书面文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
特点:信用证具有***性、不可撤销性,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2.涉及的当事方
开证申请人:即买方,要求银行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受益人:即卖方,享有信用证所规定的权益。
开证银行:为开证申请人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通知行和交单行:负责通知信用证信息、接收和审核单据的银行。3.信用证的主要条款构成及开立的形式
主要条款:信用证的金额、有效期、单据要求、付款条件等。
开立形式:包括信开、电开、SWIFT开立等形式。4.常见的信用证种类
即期信用证:要求在提单日起即期付款。
远期信用证:要求在提单日后一定期限内付款。
可转让信用证:允许受益人将信用证权益转让给第三方。三、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异同
1.相同点
目的:都是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性质:都属于银行信用担保工具。2.不同点
适用范围:银行保函适用于各种交易,而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
***性:信用证具有***性,银行仅对信用证负责;而银行保函则与基础交易紧密相关。
不可撤销性:信用证具有不可撤销性,一旦开立,除非受益人同意,否则不能修改或撤销;银行保函则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进行修改或撤销。银行保函和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两种重要的支付工具,它们在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双方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了解两者的区别和特点,有助于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更好地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提高交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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