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预披露规则 三季报预增披露规定

2025-03-07 06:02:59 59 0

随着企业年报的临近,投资者对公司的业绩表现愈发关注。而三季报作为年报前的重要财务报告,其披露规则和预增披露规定对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小编将深入探讨三季报预披露规则和预增披露规定,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和解读这些信息。

1.三季报预披露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规定,上市公司如触及需披露业绩预告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以下是对此规定的详细解析:

-上市公司需要明确什么是“触及需披露业绩预告情形”。这通常包括公司预计无法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的情况,需要及时向交易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以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如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半年报,或者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无法保证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交易所将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股票交易等。

对于已经披露的半年报,公司如有必要进行修改,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公告修改后的内容。

2.三季报预增披露规定

三季报预增披露规定同样重要,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详细说明: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其中包括预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范围。如预计无法在前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公司应及时向交易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以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如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规定的情形,需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等情况。

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需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支持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以下是对此指南的详细说明:

-上市公司需按照指南要求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

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包括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绩效,以及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目标和措施。

交易所将对上市公司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4.董事会审核意见

上市公司在进行财务报告编制时,董事会需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核。以下是对董事会审核意见的详细说明:

-董事会需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

董事会需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负责。

5.预亏和退市警报

对于连续多年亏***的上市公司,一旦再次出现预亏情况,可能面临退市警报。以下是对此情况的详细说明:

-上市公司需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包括预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范围。

交易所将根据公司亏***情况,对上市公司进行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连续亏***,交易所将依法对公司进行退市处理。

三季报预披露规则和预增披露规定对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判断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4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