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2024-02-01 14:45:26 59 0

中小板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1.一季度业绩预告

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最晚4月10日完成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

2.半年度业绩预告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7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披露本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到8月底的,应当在最晚8月15日完成本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

3.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10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披露本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到11月底的,应当在最晚11月15日完成本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

4.年度报告业绩预告

根据规定,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5.中小板业绩预告规定

中小板属于主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中小板上市公司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应披露对年度业绩进行预告。

6.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因《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预计下降幅度,以及对预计下降幅度的后续影响。

7.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至4月份的公司,应在4月15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7月至8月份的,应在8月31日前披露上半年度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10月至11月份的,应在11月30日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快报。

根据以上规定,中小板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最晚不得晚于3月31日。若在3月底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是上市公司对未来业绩进行预估和披露的重要方式,能够提供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前景的信息。准确的业绩预告对于投资者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而规定明确的业绩预告披露时间,有助于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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