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非公开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并在上交所挂牌转让的,适用本办法。
2.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较为严格,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财务要求: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利率限制: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限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性质: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上市。3.法律依据及适用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股份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达到一定规模。
信息披露:公开披露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保护: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措施。4.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条件及流程
根据《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转股。具体流程如下:
转股时间:每3个月可设置一次转股申报期。
申报期限:转股申报期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不得多于10个交易日。
申报依据:转股申报期以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公告为准。5.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 为提高发行上市工作效率及工作透明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首发及转板上市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投资者保护及未盈利企业上市要求 个人认为,除了承销方面的规定,为更好保护投资者,对未盈利企业上市前后还应有更多要求。例如,应当让未盈利企业充分呈现自身的“硬科技”和展示成长性,可制定详实的3年计划或5年计划,并需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7.实例分析
以下为具体实例分析: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证券代码“524097”,证券简称“25一创01”,发行总额6亿元,票面利率2.1%,债券期限5年。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非上市公司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条件和流程。企业在进行可转债发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执行,确保发行过程的合法合规,同时也要注重投资者保护,提高融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