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交易规则及要求
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其交易规则及要求对于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来说至关重要。以下是关于私募基金交易规则及要求的相关内容。
1.名称及经营范围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及经营范围内应当含有“私募”字样或者“创业投资”字样,这一要求自规定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在规范私募基金行业方面的决心。
2.备案要求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及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需注明基金类别,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等信息。
3.投资限制
-(一)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25%; (二)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
4.强化资金募集要求
-一是强化资金募集要求,明确私募证券基金的初始募集及存续规模,强化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明确预警止***线安排等。 二是规范投资运作行为,明确投资策略一致性要求,强调组合投资,禁止多层嵌套,规范债券投资、场外衍生品交易和程序化交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5.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要求
《运作指引》中的第四条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不得通过投资者短期赎回基金份额等方式,规避前述实缴规模要求。
6.投资者风险评估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7.杠杆交易限制
针对前期私募证券基金通过DMA进行杠杆交易的情况,《运作指引》明确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进一步控制业务杠杆水平。《运作指引》明确私募证券基金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