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房贷中的应用与提取规则详解
随着我国住房政策的不断完善,公积金在购房贷款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公积金一个月能抵多少房贷?公积金一个月可以拿多少次?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基数的关系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基数密切相关。根据珠海市的规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单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30-60万,双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45-100万。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贷率调节系数、还款能力、贷款总额、所购房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宣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根据规定,在此之前已经发放的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将自起执行新的利率。具体利率调整如下: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公积金提取次数与条件
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已经备案,且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至期间,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以及正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职工及配偶(签订备案购房合同时的配偶)可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款。
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
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购房套数为准;贷款次数以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不考虑商业住房贷款次数。缴存职工家庭无铜川市房产,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
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
职工在至期间,使用江西省内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可在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申请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实现公积金“既提又贷”。
购房时间认定
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公积金贷款政策效应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2024年全省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772.65亿元、同比增长9.07%,发放额度、支持贷款购房套数均全国第一。
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公积金在房贷中的应用与提取规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购房过程中,合理利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有效减轻购房压力,实现您的住房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