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三板交易规则
1. 委托时间限制:老三板股票委托时间与主板股票不同,大部分券商要求在9:30后才可以下单,少数券商可以提前委托。
2. 委托数量要求: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1000股,但如果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可以一次性报价卖出。
3. 新三板股票委托要素: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投资者需要先开设深圳股东账户才能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4. 新三板交易时间:盘中交易时间为早上9:15-11:30和下午13:00-15:00,盘后交易时间为下午15:00-15:30。在交易时间内如果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会顺延,且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临时调整交易时间。
二、新三板交易规则
1. 交易方式:在新三板的交易可以采取协议、做市、竞价或其他认可的转让方式。上市股票通过做市转让的还需要有至少2家做市商提供报价。
2. 区间限制:新三板首日报价区间在主板市场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基础上,以基价的5%涨幅价格作为上限,不设下限,次日实行5%的涨跌幅限制。
3. 做市商详细交易规则和上市条件:做市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买卖义务。做市商上市的条件包括具备一定的净资产、流动性、资金实力等方面的要求。
4. 转让时间和申报单位限制:新三板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15-11:30和13:00-15:00,如果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顺延。申报单位要求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申报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
三、竞价交易规则
1. 市场竞价交易:竞价交易采取收盘集合竞价方式,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共计十分钟。
2. 交易时间限制: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11:30和13:00-15:00。
3. 报价要求:投资者在竞价交易中需按照市场价格向上下调整的方向报出合理价格,并将报价提交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四、交易挂牌条件
1. 企业条件:企业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条件》中规定的条件,包括具备一定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净资产、主营业务等方面的要求。
2. 股东条件:新三板挂牌申请股东要求至少有5名自然人股东或者3个不同类型的法人股东,且符合规定的股东准入条件。
3. 公司制度要求:企业应具备合规的公司制度,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制度框架。
五、交易风险提示
1. 市场风险:新三板交易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在选择交易标的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对于股票的风险有清晰的认识。
2. 法律风险: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反法律规定带来的法律风险。
3. 做市商风险:做市商作为提供流动性的机构,其报价和交易行为对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但也存在操纵市场或利用信息优势获取利益的风险。
六、总结
三板交易报价规则涉及委托时间限制、委托数量要求、交易时间安排、交易方式选择、做市商规则及上市条件、竞价交易规则、交易挂牌条件等方面的内容。投资者在参与新三板交易时应了解相关规则,并注意交易风险,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