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

2023-12-12 11:34:40 59 0

小编主要介绍了2020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该规则对创业板的退市新规进行了更新与修改,主要包括交易类强制退市、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机制、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一、交易类强制退市

1. 沪市主板:对于在沪市主板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自首次发行股票之日起的连续交易18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的,将被强制退市。

二、新股上市交易规则

1. 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而是设置了涨跌30%、60%两档停牌指标及各停牌10分钟。

2.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改为20%。

3. 实行T+1交易,即当日买入的股票需在次日交易日卖出。

三、信息披露要求

1. 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之一,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 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出现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披露股票被终止上市风险警示公告。

四、投资者保护

1. 完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根据深交所的统一部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进行了完善。

五、退市公司重新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第八条规定,公司在股票终止上市后,若终止上市情况已消除且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可以重新上市。

2020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该规则通过增强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机制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创业板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同时,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规定也为具备条件的公司提供了再次上市的机会,进一步完善了市场退出机制。这些举措将为创业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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