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的目的是规范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运行秩序。
2. 全国股转系统的股票交易规则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交易时间和交易日
全国股转系统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11:35,下午13:00至15:00。交易日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确定的。
交易方式
全国股转系统的股票交易分为做市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做市交易是指在做市商的引导下进行的交易,主要适用于流动性较好的股票。集中竞价交易是指在指定的时间段内,通过买卖双方撮合交易的方式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的挂牌公司监管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实施严格的监管,确保挂牌公司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公司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信息披露要求
全国股转系统要求挂牌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指南》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等。
交易费用
全国股转系统对股票交易实行交易费用制度,包括交易佣金、印花税和过户费等。
证券交易的风险提示
全国股转系统要求会员单位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包括警示性公告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
第二章 做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1. 做市商的条件和评定
全国股转系统对做市商的要求包括注册资本、机构规模、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条件,并通过评定程序确定合格的做市商。
2. 做市价格的确定
做市商需要根据市场变化和买卖双方的委托情况,确定做市价格。做市价格应当合理、公平,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3. 做市商的义务和权利
做市商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包括提供流动性、报价深度和交易技术支持等。同时,做市商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例如享有做市交易优先权和减免交易费用等。
第三章 集中竞价交易的相关规定
1. 集中竞价交易的时间和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交易方式包括限价委托交易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交易两种方式。
2. 委托报价和撤销委托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会员单位提交限价委托买卖股票。投资者也可以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撤销委托。
3. 交易的撮合和成交价的确定
在集中竞价交易的时间段内,全国股转系统将买卖双方的委托进行撮合,确定成交价。
第四章 挂牌公司的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
1. 股票停牌的条件和程序
挂牌公司的股票停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程序进行。停牌期间,挂牌公司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 股票复牌的条件和程序
挂牌公司的股票复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程序进行。复牌后,挂牌公司需要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结语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股票交易行为的重要法规。通过制定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信息披露要求等规定,全国股转系统确保了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全国股转系统还对做市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挂牌公司的停复牌业务指南也为股票交易提供了相应的程序和指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下,投资者可以放心参与股票交易,并享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