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投资人能否要求发行人单独提供增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债券市场中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讨论。
1. 风险自留要求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未召集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2. 增信措施
发起机构、债务人资信状况
设置担保、差额支付、债务加入等有效增信措施
3. 交易结构
ABN的基本交易结构
4.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享有债权人的所有权利
不同于股票的持有人,股东享有股东权利
5.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的发行条件
主体AA+及以上或经有效增信后债项达到AAA
发行人自身可同时作为差补
6. 企业债券的增信方式
第三方担保
应收账款质押
土地使用权质押
股权质押
资产抵押
建立偿债基金
组合增信
7. 中国收费公路运营商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的信用评级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获得了惠誉的信用评级
8. 专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要求
为项目收益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债券发行的定价
利率或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
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
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通过以上相关内容的介绍,可以了解到债券投资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发行人单独提供增信的,同时也了解到增信措施、交易结构及债券持有人的权利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对于债券投资人在债券市场中的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海报
0 条评论
4
你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