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小非股东是哪些人?小非股东减持需要公告吗?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日益受到关注。小编将围绕“上市公司小非股东是哪些人?小非股东减持需要公告吗?”这一问题,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解析。
1.小非股东的界定
小非股东,全称为“小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所持股份、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等来源持有的股份。根据《减持管理办法》的规定,机构投资者大股东适用于《减持管理办法》的股份来源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
2.减持公告的相关规定
根据《减持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需遵守以下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除上市公司外,还对上市公司股东等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保密要求;强调了包括非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在内的更多途径的保密要求;进一步细化描述属于商业秘密的情形,明确对敏感信息如何进行脱敏披露等。
-减持公告:晚间,和胜股份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数量不超过83734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3.股东之间矛盾及管理层控制
当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时,或公司管理层主导控制公司时,中小股东通常被排除在可以获悉真实信息或参与决策的群体之外。鉴于会计凭证能真实、完整地展示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因此股东对于公司会计凭证的查阅权,不仅可以帮助股东行使表决权、质询权、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也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影响。
4.特定股份来源的减持
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从二级市场获取的,而非新股发行前的原始股东,且减持比例未达到1%时,不需要提前公告。比如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后减持,在增减持过程中,若减持比例未达到1%,则无需公告。
5.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
证监会表示,《法律适用意见》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一方面,便于投资者理解,投资者只需关注自身的“静态”持股比例,无需考虑复杂的计算问题,将减少合规成本;另一方面,更能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小非股东减持行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在关注减持行为的也应关注公司基本面,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