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板
新三板转板是指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条件,向更高层次的市场,如创业板、科创板等转板上市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提升公司知名度、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转板条件
1.1挂牌时间要求 转板公司应当在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
1.2股东人数要求 满足股东人数不低于1000人的条件。
1.3成交量要求 董事会审议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
1.4科创企业要求 对于科创企业,需满足相关科创企业转板的具体要求。
2.转板时间安排
2.1创业板转板时间 以创业板为例,交易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转板上市的决定。
2.2保荐人及服务机构回复时间 转板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2个月。
3.转板后衔接
3.1股份限售安排 明确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后的股份限售期,原则上可以扣除在原精选层和在北交所已经限售的时间。
3.2名称修订和文字表述调整 转板后,公司名称和文字表述可能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
4.投资者准入
4.1个人投资者要求 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产条件和投资经验要求。
4.2机构投资者要求 机构投资者也需符合相应的规定。
5.交易权限开通条件
5.1个人投资者条件
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具有2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特定数额以上。5.2做市商转计交易方 新三板做市商转计交易方的时间、成交时间、委托数量等都有具体规定。
6.股份限售期
6.1限售期计算 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其原精选层挂牌时间和北交所上市时间可合并计算。
7.其他注意事项
7.1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等方案 发行人申报前就已提出了现金分红、分派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应充分披露相关方案的执行是否对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和精选层进层条件造成影响。
7.2保荐机构责任 保荐机构应对前述事项的披露情况和相关方案执行完毕后发行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通过以上详细介绍,可以看出新三板转板涉及的条件和时间要求较为严格,但同时也为符合条件的公司提供了向更高层次市场发展的机会。转板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公司、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等各方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