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业绩预告一季度

2025-03-14 22:46:43 59 0

业绩预告一季度:披露规则详解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也日益明确。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季度业绩预告的相关规定,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

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上市公司应披露一季度的业绩预告。这一规定确保了上市公司及时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业绩表现。

根据一般法规要求,季报预披露时间规定为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这意味着,如果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一季报的披露时间应为每年3月31日至4月30日。

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中披露。

业绩预告的目的

业绩预告是指上市公司在会计报告公告日之前,对报告日业绩进行提前预告。业绩预告实质上就是上市公司对下年度或者下一季度的盈利情况的预测报告。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在会计报告正式公布时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等信息弱势群体的利益。

我国证监会制定年度业绩预告制度的初衷是希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市场更加理性地反映公司业绩,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通常受到各证券交易所及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细则或指引的影响。例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7月修订)》,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主动披露业绩预告。

根据最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豁免业绩预告披露:

-预计报告期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下(基数过小的除外);

扭亏为盈;

业绩变化幅度较小,不影响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则旨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保障投资者权益。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规则的变化,以便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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