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背景
总则: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则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将其定义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容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协议: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保管、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权利义务。3.《证券投资基金法》施行时间
颁布时间:2004年6月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
施行时间:2004年7月1日起施行。4.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主要内容
总则:明确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规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基金信息、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
基金管理人:规定了基金管理人的设立条件、职责、行为规范等。
基金托管人:规定了基金托管人的设立条件、职责、行为规范等。
基金运作:规定了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信息披露等。5.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影响
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证券投资基金法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了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繁荣。
提升投资者信心:证券投资基金法提高了证券投资基金的透明度,增强了投资者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信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法治保障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将更加规范、健康、稳定地发展,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