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市半年预报规则 深市半年报预告时间规定

2024-04-18 10:20:49 59 0

深圳股市半年预报规则 深市半年报预告时间规定

1. 发布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根据规定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被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2.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披露时间规定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3. 业绩空窗期

披露时间范围

4月30日是所有板块上年度年报以及当年一季报强制披露日期。5月至6月为业绩空窗期。7月15日是深市的中报预告披露截止日(有条件强制披露)。8月31日是所有板块中报强制披露日期。10月15日是深市的三季报预告披露截止日。

4.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规则规定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6.2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5.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

最晚披露时间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3月31日,在3月底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最迟应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6. 深市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规定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深市业绩预告披露的规定》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披露未来一季度或一年的营业情况。

7. 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

时间范围

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为8月31日之前,中报业绩预告时间一般在7月15日之前,各板块对中报业绩预告的规定不尽相同。

8.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规定程序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02规定了在公司低于上市标准后的程序,公司有一定时间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9. 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定

净利润情形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如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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