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我国出台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对优先股的管理进行了规范。以下是相关内容的
1. 优先股未派股息的处理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2. 分配股息后的利润分配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3. 计算股东人数和持股比例
除指导意见规定事项外,应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人数和持股比例。
4. 优先股股息率的固定
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采用固定股息率的,可以在优先股存续期内保持相同固定股息率。
5.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证监会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于2013年12月9日通过,并于2014年3月21日开始实施。
6.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于***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7. 优先股业务试点的管理办法
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财苑)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共设有总则、上市、交易、转让、信息披露、其他事项及附则等章节。
8. 2023年消费金融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旨在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发展,规范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行为。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我国在优先股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具体措施,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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