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11月修订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11月修订了吗

2024-04-09 12:08:34 59 0

2018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

2018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有另行规定。

1. 发行人审核和签订上市协议

1.1 发行人申请股票在创业板上市需经审核同意,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1.2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需遵守上市协议规定,履行各项义务。

2. 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2.1 公司每季度、年度进行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

2.2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符合金额要求的必须公开。

3. 控股股东要求

3.1 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特殊情况需在一年内解除。

3.2 控股股东应积极履行股东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4.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办法

4.1 发布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规定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流程。

4.2 修订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保障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5. 股票发行存托凭证

5.1 调整上市规则适用范围,预留存托凭证发行空间,监管创新企业事宜。

5.2 监管存托凭证发行的上市信息披露和停牌等事宜。

2018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做了重要修订,内容涵盖了发行人审核、公司信息披露、控股股东要求、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办法以及股票发行存托凭证等各个方面,为创业板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支持。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4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