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合竞价规则 深圳集合竞价成交规则
1. 开户与委托
投资者首先需要进行开户并确立经纪关系,然后在开市后将交易指令委托给券商,券商会将客户的委托指令发送给交易所的主机。全国所有的买卖信息都会被汇总到交易所系统中。
2. 以120元成交规则
所有高于120元的买单和低于120元的卖单,都会以120元的价格成交。未成交的委托单只能在开盘之后触发才会成交,因此在竞价期间,可以以开盘价进行买卖。
3. 收盘集合竞价
在14:57至15:00期间是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但不能撤单。股价在一天运行后,临近收盘时主力会做出决策,强势股可以直接高价挂单。
4. 成交规则
集合竞价的成交规则是以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为原则。高于竞价价格的采购申报都会成交,低于竞价价格的销售申报同样会成交。
5. 有效报单
如果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会自动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会在每个交易日的具体时间段内接受。
6. 具体交易时间
深圳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以及14:57至15:00。这段时间内,交易所交易主机会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7. 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集合竞价的交易规则是要以能达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为原则,同时高于或低于此价格的申报都会成交。如果有相同价格的多个买方或卖方,也会全部成交。
8. 挂单与撤单规则
在集合竞价过程中,9:15至9:20可以挂单并可撤单,9:20至9:25只能挂单而不能撤单,9:25至9:30则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这段时间对于股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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