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解读与要点
1.创业板上市规则
上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是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该规则依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
2.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上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严重***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 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劣,严重***害社会公共利益。
3.未盈利企业上市规定
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部分企业可能尚未盈利。针对此类企业,上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有以下规定:
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 发行人首次实现盈利的,该股票特别标识取“N”。
4.交易规则与标识
创业板上市股票及存托凭证的交易规则和标识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及存托凭证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N”。
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其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C”。
特殊标识: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5.上市条件与审核
根据上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6.上市后持续监管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的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7.科创板上市条件
此次上交所修订内容并未对科创板上市条件作出修改,上交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为上市公司提供细化工作指导。
上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旨在规范创业板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创新企业成长。了解创业板上市规则,对于有意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和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