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花1元钱游云南还净赚499元,契约精神安在?用心安在?
一、郭丽旅游事件简介
郭丽旅游事件是指2018年7月,郭丽在云南旅游时,遭遇了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情,其中包括被当地旅行社拒绝提供服务、被当地景区收取高额门票、被当地景区拒绝入园等。
二、旅行社赔礼道歉与赔偿
之后,郭丽四人,以录制的视频为要挟,向旅行社投诉。旅行社为息事宁人,对其赔礼道歉,同时进行500元/人的赔偿。
三、视频传播与舆论反应
5月1日,视频被传播到了网络上。路边社腾冲分社想请问郭丽几元不给停车我是不可能辣、价值9999.9元珠宝首饰送不要都不行、购物等等引来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和关注。
四、导游职责与态度
作为导游,要不卑不亢,但一定要记得,不要上当,不要被轻易激怒,一定要注意有些不怀好意的游客,故意激怒导游,然后摄像,获取赔偿。郭丽1元游云南,激怒导游录视频,获得500元赔偿的事件。
五、消费观念与旅游体验
云南跟团游,体验感确实因人而异。导游迫切销售的心理,大家理解即可。总体说来,我认为我遇到的云南导游还是很负责认真,确实不愧是***人民的好导游。昨天又有人网上发帖《郭丽:你欠导游陈春燕一个道歉!》文中说,在旅游之初,郭丽等4人,以每人1元的价格报团参加了昆明—大理—丽江—版纳的双飞旅游购物团。
六、契约精神与旅游诈骗
对于郭丽花1元钱游云南还净赚499元的事件,有人质疑其是否违背了旅游合同中的契约精神。导游的辱***及郭丽使用视频要挟旅行社也引发了对旅游诈骗行为的讨论。
云南一元旅游郭丽被确认属旅游诈骗,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性质***劣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七、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到旅游市场中存在着消费观念不统一、导游职责与态度问题,也引发了对契约精神以及旅游诈骗行为的思考。在旅游中,双方应该相互尊重,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确保游客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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