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发票税务申报处理指南
在实务中,纳税人可能会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并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以下是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税务申报的一些重要内容。
1.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种类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2.抵扣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发票勾选
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系统中,根据农产品的种类和税率进行勾选。
4.核定扣除申报
纳税人将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当期,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选择相应凭证,按规定计算填写本次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5.补录申请
纳税人取得符合以上规定的尚未用于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凭证,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场所申请补录。
6.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账务处理
自开的收购发票的进项税额,应该填写到在附表二第6栏"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栏次,抵扣的税额会体现在申报表中。7.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当缴纳增值税。
8.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纳税人需要勾选确认数电发票用途,通过什么渠道办理?错误勾选后,如何申请更正?具体操作可咨询相关税务机关。
若您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税务申报有任何疑问,建议您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以确保您的申报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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