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名单,又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依法向社会公布的名单。查询失信人名单,有助于公众了解被执行人的信用状况,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1.查询渠道
查询失信人名单,首选渠道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用户可通过以下步骤进入查询入口:
1.打开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2.进入失信人员被执行的名单查询入口。
3.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名称等信息进行搜索。用户还可以通过百度或其他浏览器搜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确保信息来源权威准确,避免受到误导。
2.查询流程
查询失信信息时,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登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
2.在搜索框中输入相关信息。
3.点击查询,即可获取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信息。3.公布方式
根据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还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4.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若存在纠纷,申请人可依法将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理由需提供详尽的信息,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纠纷详情等。
5.解除失信名单
法律分析指出,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6.打击力度
为了打击经济失信行为,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
1.在社会上全面渗透,渗透到每一个角落。
2.惩戒是经济性质的,通过震慑,阻止失信动机的形成,使失信成本加大。
3.打击力度相当强,使失信者受到经济性惩戒。
4.惩戒措施的“量刑”时间相当长,通常在5至10年内。通过以上措施,我国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经济失信行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公众在查询失信人名单时,应充分利用正规渠道,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