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正时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1

2025-03-07 11:15:09 59 0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正时间:2021年新篇章

1.社会共治原则的体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具体规定上体现了社会共治的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落实好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以及“收、储、运、管”各环节的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视野。这意味着,从农产品的生产到消费的每一个环节,都应确保质量安全,共同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理中来。

2.***职责与经费投入 根据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这一规定强调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

3.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这一条款体现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重视,以及对风险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响应。

4.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一条指出,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新闻媒体也应开展相关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

5.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即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第三条规定了本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6.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版)第条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全部)检验。这一规定确保了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7.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和分工。

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2021年的修正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的优化和完善,旨在从源头到消费环节,全方位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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