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正式实施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在我国逐渐兴起。为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监会已于近日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下是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1.互联网保险业务定义
暂行办法首先对互联网保险进行了定义,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2.风险管控
在风险管控上,暂行办法提出,保险机构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时,不能确保客户服务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3.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拓展
符合本通知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原则上可将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及时向拓展地的派出机构报告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拓展情况。
4.互联网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经营的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应符合《***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5.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评级办法》明确,监管部门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开业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对于当年新设立的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办法开展试评级。
6.反保险欺诈工作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在发布会上介绍,***部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合力侦破了一批群众关切、涉及面广、影响***劣的重大案件,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精准的案件线索筛查和行刑衔接配合模式,为持续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7.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新“国十条”明确要求,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
8.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发布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对互联网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