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集合成交规则解析
在股票市场中,竞价集合成交规则是投资者必须了解的重要内容。以下将详细介绍竞价集合成交规则的相关内容。
1.交易时间
集合竞价分为开盘集合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下午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投资者可以进行买进和卖出操作,但投资者不能撤掉申报单。
2.价格确定
集合竞价期间,系统会根据买卖申报的价格和数量,确定一个成交价格。对于开盘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使成交量最大的那个价格。如果在这个价格上有多个相同的申报量,那么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顺序。
3.申报范围
在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有一定的限制。沪市和深市主板的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通常有一定的规定,具体可参考相关交易规则。
4.尾盘集合竞价规则
尾盘集合竞价是指将收市前或者收市后一段时间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买申报价格和不低于卖申报价、成交量最大等原则产生的一个成交价格。这个价格将作为收盘价和这个时间段内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5.竞价集合成交量与价格
竞价集合成交量是指竞价集合阶段的股票成交量,反映了集合竞价阶段的市场活跃程度。竞价集合价格是在竞价集合阶段确定的股票价格,成为当天的开盘价。
6.集合竞价规则
集合竞价规则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09:15—09:20:开放式集合竞价时间,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也可以撤单。这段时间的挂单很可能是虚假的,参考价值不高。
09:20—09:25:系统进行撮合成交,9:25至9:30期间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作处理。7.价格确定方式
集合竞价以最大成交量的价格确定成交价。如果存在多个符合条件的申报价格,则取其中间价作为成交价。
通过以上对竞价集合成交规则的详细介绍,投资者可以更好地理解股票市场的交易机制,从而在投资决策中更加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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